本所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码为:100100100806。
--本所理念:高效、专业、严谨、求实
--本所是一家向客户提供全面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地处南京市CBD商务区,交通便利,商业氛围浓厚,业务范围广,综合实力强。
----本所现有包括留美法学博士、法学硕士等学位在内的专职律师、实习律师及律师助理近20名。本所的执业律师人员素质高,均毕业于享誉国内外的一流大学,部分律师已获法学硕士、博士学位。本所律师执业领域广泛,具备丰富的诉讼及非诉讼业务的执业经验,本所律师积极参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公益活动,并且在诸多社会团体中担任领导职务。
--本所是南京市最早与美国的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的国内律师事务所之一,现与美国、加拿大、香港、中国台湾及国内外多家知名律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保持着良好的信任与合作关系。
--本所一贯重视与各级政府之间的合作关系,曾多次为政府与企业提供全面法律服务并被有关政府部门聘请为常年法律顾问。
--本所长期致力于研究国外及港澳台客户在中国地区投资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并多次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论坛与广大同仁进行学术交流。
--本所律师长期在中国中央电视台、江苏电视台、南京电视台、南京人民广播电台担任特约嘉宾主持人或随行律师,主持并参与有关法制节目。同时本所与《法制日报》、《华人时刊》、《江苏法制报》、《江苏经济报》、《苏商》、《扬子晚报》、《现代快报》、《南京日报》、《金陵晚报》、《江南时报》等省内外知名的新闻媒体长期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本所律师现担任中国江苏电视台、南京电视台、南京人民广播电台等专业栏目的法律顾问。
--本所向客户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主要是对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生效判决,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其申诉。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主要是为委托人审查法律文书;参加商务谈判;出具法律意见书;为委托人进行资信调查,代办公证手续;为委托方的经营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等。
?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本所主要业务领域
?国际贸易法律服务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运输合同、代销及经销合同的起草或审查;参与贸易谈判和决策;对国内目标企业进行尽职调查;通过磋商、仲裁或诉讼解决贸易纠纷;接受中外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委托,就反侵销,反补贴事务提供法律服务;就对外担保、信用证、提单等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国际投资法律服务
协助签订三资企业的合同或章程;协助外国公司或个人在中国的各类投资项目;协助中国公司在国外的各类投资项目;参与企业或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等法律程序;为国外客户有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公司及企业法律服务
公司或企业设立、变更和撤消过程中的法律事务;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法律文件草拟;公司或企业行政管理制度的完善;国有企业或非国有企业重组并设立公司的法律事务;公司及企业改制的法律事务;公司的股权设立、转让、质押;参与公司董事会并对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公司或企业的合并、分立、收购、兼并;公司及企业的破产、解散和清算。
?金融、保险法律服务
向客户提供有关中国的金融制度、金融交易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中国的金融政策等各方面的法律咨询,接受客户委托,协助客户在国际银团贷款、政府借款、项目融资等业务中进行谈判、文件起草等工作。为国外客户制定战略计划以满足其在中国的长期外汇需求。此外,还可以在帮助客户进入新兴的金融服务领域,如保险、期货、期权市场及衍生交易等方面提供各项服务。受聘担任各类金融、保险机构的法律顾问;代理涉及金融、保险业务的大中型项目的谈判、起草合同及签约;就专项金融、保险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代办各类金融业务及保险业务;代理金融、保险案件的诉讼、仲裁、调解。
?财税法律服务
就财务会计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清理应收帐款;对税务策划方案提供法律咨询;对客户有关税务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知识产权与高科技法律服务
专利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权(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驰名商标、厂商名称权等);著作权(作品著作权、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权);反不正当竞争权(商业秘密权、竞业限制);版权;计算机软件保护;技术引进和出口;域名纠纷等诉讼与非诉讼(包括但不限于代为咨询、查询、申请、转让、变更、续展、确权、诉讼等)法律事务。
?劳动法律服务
劳动合同的起草、谈判、登记等事务,还可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医疗保险、劳动保护、各种福利等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并代表客户解决劳务纠纷。就关于劳动管理、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劳动者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等方面提供全面法律服务。
?建筑、房地产法律服务
提供建筑房地产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组建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筑房地产项目招标、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让;房屋拆迁和安置;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银行按揭;二手房买卖合同;房屋装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地产抵押;物业管理等房地产投资与开发法律事务;建筑房地产一般性的法律咨询服务;参与诉讼或仲裁。
本所律师简介
马健-主任律师
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1995)
通过全国招标投标专业人员考试(2001)
通过全国拍卖资格从业人员考试(2005)
通过全国拍卖师资格考试(2006)
马健律师,南京大学法律硕士。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南京市建邺区政协常委、南京市建邺区中介协会会长、南京市青年联合会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民商事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南京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党风联络员、南京市监察局行风监督员、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执行委员。
马健律师2000年作为主要发起人发起并创办江苏南京马健律师事务所。2001年11月马健律师被南京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律师";2005年1月18日马健律师被南京市司法局评为2002-2004年度"优秀律师";2007年被共青团江苏省委员会、江苏省政法委员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律师协会、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新华日报报业集团等十家单位联合评为"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律师",并受到时任中共江苏省委书记李援潮同志与江苏省省长梁保华同志的亲切接见。马健律师长期在省内著名的江苏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2000年作为主要发起人发起并创办江苏南京马健律师事务所。马健律师作为南京市首批与美国、加拿大、中国香港、台湾等国家与地区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的律师、与国内外律师事务所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马健律师现已与美国洋伯翰大学签署互相交流及合作的相关协议。
马健律师与媒体有着密切的合作,多次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就热点案例、法律问题发表评论。并在中国中央电视台、中国江苏电视台、南京电视台、南京人民广播电台担任特约嘉宾主持人,主持有关法制类节目。马健律师长期担任相关媒体或网络的房地产栏目的专业法律顾问。马健律师曾作为中国中央电视台的指定律师参与中国中央电视台处理相关法律事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现马健律师长期在南京电视台参与主持《法治现场》等有关法治类节目。同时马健律师与《法制日报》、《华人时刊》、《江苏法制报》、《江苏经济报》、《苏商》、《扬子晚报》、《现代快报》、《南京日报》、《金陵晚报》、《江南时报》等江苏省内外著名的报刊杂志长期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马健律师在从事律师工作以来,曾成功代理过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案件近千件,深受客户好评。马健律师先后担任国内外数十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在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马健曾经服务的客户包括:中国共青团江苏省委员会、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南京市口岸管理委员会、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南京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六合分局、南京市粮食局、南京市机电设施招标中心、江苏省混凝土协会、南京市台资企业协会、南京翰宇彩欣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
马健律师曾参与过的项目包括:南京金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改制并申报发行A股的法律事务;美国SMC公司与中国企业合资的法律事务;日本LEAD公司在中国成立合资公司的法律事务;香港林国兴律师行委托办理南京市中南大厦部分房产抵押法律事务;南京农垦土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改制并重组的法律事务;并曾成功为2004年南京市房产管理局主办的大型房地产交易会提供现场法律服务。
马健律师曾办理过的案件包括:原江苏洋河酒厂厂长郭某某受贿案;江苏省第一安装工程总公司与南京垠方电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南京市第九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与南京雄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南京联强冶金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南京福中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华南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江苏省建筑构配件混凝土协会等单位与徐州某公司名誉权纠纷案;南京市商业银行某职工与江苏某报社名誉权纠纷案;南京电影制片厂与扬州电视台、南京军区政治部文工团知识产权纠纷案;南京夏普电子有限公司与陈某某劳动合同纠纷案;梅山铁矿及南京市供用电实业公司与秦某电力人身损害纠纷案;南京市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柳州市威尔姆预应力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美国沃斯特-阿尔卑斯有限公司与无锡华滕塑料化工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某公司与江苏华鹏集团外贸合同纠纷案;广东ABB低压开关有限公司与南京某公司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
马健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曾撰写多篇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如《论公司分立的若干法律问题》、《商标侵权与合同违约的界定》、《香港公司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法律实务》、《一条生产线引发名誉权案》、《父亲侵犯了女儿的居住权吗?》等等。
马健律师擅长办理公司法、金融法、合同法、建筑法、房地产法、知识产权法、企业改制、发行上市等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并擅长担任国家机关、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吴宝国-副主任律师
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1990)
吴宝国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专业,吴律师文笔流畅,口才出众,庭审辩论能力强。擅长民商法律事务和重大刑事、行政案件的辩护和代理、在合同纠纷、房地产、知识产权等法律实务方面具有特别经验和专长。曾担任十余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有15年律师执业经验,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
吴宝国律师工作认真,讲究方法,见解独到,在工作当中与司法、工商、国家商标总局等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有丰富的承办大案要案的经验。
吴宝国律师擅长办理公司法、企业法、合同法、劳动法、合伙及股权纠纷等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并擅长担任国家机关、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赵成有律师-执业律师
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1999)
赵成有律师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法律专业,曾广泛代理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始终把诚实、正直、热情的做人原则融汇到工作中,深受当事人及同仁的好评。加之与生俱来的亲和力,很容易和当事人沟通,了解案情迅速彻底,选择办案时机恰到好处。依靠深厚的文科功底,撰写过数篇精彩的辩护词、代理词,深得同行的称赞。庭审中,思维敏捷、反应迅速、发言一针见血使复杂疑难案件风回路转,变被动为主动,用实力捍卫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曾成功地代理了江苏五星电器有限公司与熊猫移动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深得当事人好评。
赵成有律师擅长办理刑法、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并擅长担任国家机关、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张庆律师-执业律师
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0)
张庆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专业,曾办理各类大量建筑、房地产、劳动纠纷等诉讼与非诉讼案件,熟悉民商事法律。张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以"诚实为人,踏实执业"为座右铭,坚持法学理论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勤奋工作,赢得当事人的广泛好评。张律师在多起劳动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熟练的运用法律知识,最大限度的维护了投保人、被侵害人的合法权益。张律师在代理广东某某保健品有限公司与长沙某某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为当事人挽回了一百多万元可得利益的损失;在代理程乐融等人与南京某某内饰件厂企业改制劳动争议集团诉讼案中,维护了弱势群体程乐融等人的合法权益,深受当事人的好评。
张庆律师擅长办理建筑法、房地产法、合同法、劳动法、仲裁法、人身损害、交通肇事等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并擅长担任机关、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刘艳律师-执业律师
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0)
刘艳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专业,拥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了解各种法律文件;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经办过数十件民商事案件。曾经办理被国内各大媒体关注的南京市珍珠泉公园坠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及苏州台商蔡某某与陈某某在华之间股权纠纷案。刘艳律师现为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对房地产开发相关的法律有较深的理解和经验。
刘艳律师擅长办理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劳动法、人身损害、房地产法等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
侍鑫广律师-执业律师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2)
侍鑫广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现任数家大中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参与多家公司的设立、重组、投资、收购等一些重大项目的谈判和合同的起草、修改、审查签约工作。曾经办理多起有重大影响并被国内多家媒体关注的贾某某诉某市公证处国家赔偿纠纷案,张某某诉唐某某等人名誉侵权纠纷案,赵某某等十几户诉南京某开发公司将自行车库改为住宅并出售纠纷案,李某等九户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违法销售汽车车库纠纷案,张某诉某市房产局拆迁补偿纠纷案,赵某某等四十多户诉村民小组征地补偿纠纷案等。
侍鑫广律师擅长办理房地产、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人身损害、行政法等法律事务。
孙来平律师-执业律师
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1995)
孙来平律师毕业于江苏省党校法律专业,从事律师工作二十几年以来,始终奉行"敬业、勤勉"的工作精神,除在本市本省进行法律服务工作外,还到陕西、山东、甘肃、广东、广西、海南、浙江、江苏、福建、山西、辽宁、江西、珠海、湖北、湖南等地办案,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刑事案件辩护中,注意从细微入手,困境中抓住突破,发现和运用有效证据,较好的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法律的正确实施。她曾先后担任江苏江海集团等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孙律师在执业中恪尽职守、不辞辛苦,受到了顾问单位及当事人的好评。
孙律师擅长办理刑法、合同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律事务。
杨旭红律师-执业律师
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03)
杨旭红律师毕业于苏州大学经济法专业,具备较强的法律理论基础。杨律师从事国际贸易工作多年,在执业过程中,杨律师将理论与经验相结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用自己严谨的工作作风,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获得了客户的普遍好评。律师是个厚积薄发的职业,杨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无论诉讼业务还是非诉讼业务,都一样认真对待,作到勤业敬业,尽最大的努力依法维护每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杨律师注意在执业过程中钻研新的知识,并有《反洗钱,我们的责任》、《涉外货物贸易:小心驶得万年船》、《信用证被拒付之后》、《是委托代理还是承运--一场扑朔迷离的涉外货运纠纷》等多篇文章在国内省级以上刊物发表。
杨律师擅长办理合同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建筑法、房地产法、民商物权法等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
戴海东律师-执业律师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3)
戴海东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专业,戴海东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以前,曾长期在南京某人民法院从事司法工作,十几年司法工作的实践,丰富了自己的人生经历,为从事律师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法庭上的能言善辩来源于勤奋,法庭下的沉稳干练来源于博学,工作中的睿智机敏来源于经验,办案中的果断冷静来源于思考。勤奋机敏、脚踏实地、进取开拓的事业精神使他赢得了信誉。
戴律师擅长办理婚姻法、继承法、人身损害、合同法、公司法等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
朱杰律师-执业律师
通过美国联邦律师资格考试(2005)
通过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考试(2005)
朱杰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专业,1998年赴美攻读并已获取美国洋伯翰大学经济管理硕士学位及法学博士学位。可以以英语作为工作语言,尤其擅长法律英语。
朱杰律师曾长期在中国南京某法院从事法官工作,参与审理各类诉讼案件数百件,在美国留学期间曾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赴美考察团随行翻译。朱杰博士有7年美国有关法律实务的学习和工作经验,朱杰律师曾经为南京联强集团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提供涉外法律服务。
朱杰律师擅长办理国际投资法、国际贸易法、海事海商法、加盟连锁、涉外谈判、国际仲裁等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
刘昕律师-执业律师
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1997)
刘昕律师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法学博士,刘昕律师可以以英语作为工作语言。
刘昕律师长期从事公司法、证券法、国际贸易、银行及融资等非诉讼法律业务。
刘昕律师擅长办理企业改制,重组,发行上市等非诉讼法律事务,尤其擅长担任项目法律顾问。
张继清
04年东南大学法学专业毕业
06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02年至04年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04年至05年南京市第三公证处公证人员
05至06年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书记员
06至07年江苏国强资产管理公司法务专员
07年至今江苏南京马健律师事务所律师
曾参与审理过多起刑事案件,了解各种公证的程序及方式,对公司的相关法务工作轻车熟路。在马健所期间参与办理了多种类型的案件,包括:劳动争议、离婚、人身损害、刑事犯罪、交通事故等等!
郭凌霄
通过律师资格考试(1999年)
郭凌霄毕业于东北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长期在企业集团主管法律事务,曾经涉猎各种业务领域,知识扎实全面,熟悉公司运作、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重组、客户关系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业务,擅长组织各种资源以实现预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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